法律问答

一房二卖房子归谁所有,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10-14 15: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属情况如下: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一房二卖的所有权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则所有权归该买受人。如均未办理登记,合同均有效情形下,一方买受人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则所有权归该买受人。
    实践中存在的情形有很多,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一房二卖中确定所有权的办法:一般由先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都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支付价款的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都未支付价款的,由先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