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是否会判刑

刑事拘留
2023-10-14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需要逮捕的,依法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直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拘留期限届满,但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发现不应当拘留,立即释放。
    前面三种都有可能被判刑,但是是否一定被判刑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其他任何机关不能直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最后一种直接释放,不判刑。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刑事拘留是不一定会判刑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为保证社会安全和案件的顺利侦查对当事人进行的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审判后认定当事人无罪的,则不会被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一、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1、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分别是:
    (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
    (2)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法律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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