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让我在空白委托书鉴了字按了手印,没给律师交钱,对我有坏处吗?

2019-06-13 10:07: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签名就可以推定是真实意思表示了。手印只是为了辨别真伪而起一个补充,强调作用的。或者在当事人不会写字,由别人代签时起到一个证明是本人意思表示的作用。所以说,委托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真实意思表示,即使签名,按印也可以被推翻掉(比如是在恐吓,欺骗情况下签的),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不需要签字,口头委托都可以成立。
    手印不是那么重要。

  • 一、律师作假委托书和申请执行书,当事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二、法律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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