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女方。我跟男方协议离婚7年,婚生子抚养权在男方那里。协议上不用我出抚养费。但是从离婚到现在,孩子都是跟我生活。并且男方没尽到抚养义务。平时找他要钱他也不给。我现在能起诉他让他赔偿我这几年的抚养费,并且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3-10-14 17: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费一般能另行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费问题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当然可以提出诉讼解决。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