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交付一年,没装修,下雨,雨水漏到下层,谁的责任

业主维权
2023-10-14 17: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漏水一般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房评估完是谁的责任之后由法院进行判决。商品房交付的时候应该是获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和环保部门所出具的认可文件的。若是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者出示的文件齐全,则业主是可以拒绝收楼的,同时可以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逾期交楼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 业主房子外墙漏雨,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由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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