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份2010年4月为女儿买的合众喜洋洋保险,保险公司业务员私自代签了保险合同上的所有内容,所有签名都不是本人所签,工作单位也是瞎写的,身高处有改动,事后又忽悠我说这个保险好,一犹豫头几年就未追究此事,请问我现在是否能提出全额退保!

2019-06-13 10:2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理赔时,若没有保险合同的原件,保险公司可否拒赔?
    原则上是不应该拒赔的。这是保险公司在找理由拒绝赔付,可以到当地保险监督委员会去投诉!事实很清楚,对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都有相应的务案,就算保险合同遗失了,保险公司可是可以补发的。
  • 办理退保要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必须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不足额缴纳的,依法受到处罚,不是可不可以,而是必须全额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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