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好:想向您咨询,我有一朋友,2013年3月替她朋友担保向我借款10万元,月息2分,利息每年一结,没约定还款日期,借条上她签字担保,借条是她朋友写的,钱是通过我老公的账号转到担保人银行卡上,有银行转账凭证;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她分两次还了利息,2016年3月结上一年利息但没付款,利息转本金并在借条上写明本息续借,此后她又分四次向我借款45万元,月息2分,后4次是她自己写的借条,钱也是转到她的卡上。2017年6月以来我因急需用钱,多次催她还款,她一直说没收到钱也一直没还我的钱,请问我现在该怎样催她还款?如果到法院起诉该起诉她朋友还是起诉她本人?官司胜算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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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客户拖欠货款属于他违反约定,他的行为构成违约。如果你们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货款你可以取回货,你可以要求。但是你就没办法主张货款了,只能主张对方的
违约责任。
如果想要货款,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建议你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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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
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
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总则》和《
合同法》以及二手房
买卖合同。
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最终,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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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