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
合同的效力;
2、法定解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约定解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
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