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