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配偶死亡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
2、带齐遗产产权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我国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