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能要回嫁妆,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能要回。但是如果嫁妆是领证后才给的,且并未明确表示只归女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对嫁妆进行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可要回。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