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停薪留职30多年,没有办过离职,现在到退休年龄,有退休金吗

2023-10-15 09: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的,必须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尚未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还未终止。在此情形下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员工到退休年龄后如果因此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是因单位具有破产、被责令关闭等法定的情形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才会有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没有到达退休年龄是不允许领取养老金的,除非是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种情况就是当参保人员在缴纳期间不幸离世,那么在此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余额是可以领取的。领取方式是由家属子女继承,但只能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其余的社会统筹部分则无法领取。
    (二)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参保人移民变更国籍。既然不再是本国人民了,也就不再继续参加本国的养老保险,那么在此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也是可以领取。不过和上述的情况相同,依然只能领取个人账户这一部分,社会统筹的则无法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