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2、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