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职工报工伤后对单位有影响吗

工伤索赔
2023-10-15 11: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申报工伤对单位的影响有:单位应当在医疗期内支付规定的工资待遇、单位也需要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伤残鉴定情况以及期工伤认定结果来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报工伤对单位有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付了。一旦定级后, 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
  • 报工伤对单位有影响。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付了。一旦定级后,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