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体商铺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2023-10-15 11: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个体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步骤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一寸半身近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5、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需要由当事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经审核通过后,可当场予以登记,并在十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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