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女人借亲戚的钱,男方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3-10-15 11: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为其亲戚借债离婚时另一方不一定需要还。如果一方在外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对债务进行协议清偿。
    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让债务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配偶不需要还,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这个问题说的应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亲戚借款,离婚时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清偿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了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那么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但是根据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原则性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如果向亲戚借的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也要还。
    另外,针对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虚构的债务、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另一方可以不予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一、一方私自借给亲戚的钱离婚时能追偿吗
    1、一方将钱私自借给亲戚,夫妻离婚时,对于借出的钱,另一方能否追偿,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借出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偿;
    (2)、如果错出的钱是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应对
    1、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具体来说: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