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骗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

债务追讨
2023-10-15 12: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欺骗的情况下写下欠条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被胁迫或欺骗写下的合同、借条等,属于违背自然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以欺骗、威胁、恐吓、诱骗等手段签署的借条和欠条都不受法律保护。被骗的情况下写下的欠条的话,首先就是报警,其次寻找证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骗的情况下才写的欠条,这是非常重要的。
    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要如实告诉警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法律分析:以欺骗的行为的欠条一般可以主张欠条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如果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