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谈了一个男朋友他是做冷饮食品的我们两个谈了一年半其中间他不停的以各种理由向我借钱,当时也没有考虑那么多,热恋中想着打借条就伤感情,也没打借条,一共借了6万块。现在他变心啦,说别的女人借给他20万,然后我们就因这个分手啦,我现在说让他回来给我打借条,他拖着我说在外地也不回来打借条,不过我是有给她打款的证明和银行的小票

2019-06-13 11:29: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并不是说只有写上合同两个字的文书才叫合同,同时合同的形式也有很多,口头合同也是一种。
    如果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就无须再写借条,以免重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中已经明确借款,且双方签字确认,这就够了。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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