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口户口本上两个儿子都要分户,可以吗

2023-10-15 13: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分户,只要符合分户条件就可以分户,要有两套带有房产证或宅基地证的房子,就可以把户口分户到另一套房子的地址挂靠,这样就可以分户。
    法律依据:
  • 一个家庭中两个儿子要分户的话,必须有一个留在原家庭,只能一个分户出去。按照我国“一宅一户”原则,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儿子的,只能有一个儿子可以分户出去,另一个儿子必须与父母同住,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这样一方面可以杜绝以分户为名,多占宅基地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老人老了独身居住,无人关照与赡养的问题。分户出去的儿子,在申请宅基地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不具备的,也不能申请到宅基地。一是年满18周岁,没有年满18周岁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二是要经济完全独立,具有养活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能力。不具备这两点,比如不满18周岁,或经济根本不独立,想申请到宅基地是不可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一个儿子想分户也是可以的,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在征得户主的和户口本上其他人员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前往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分户的户口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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