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证遗嘱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有极有力的证据则可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但是如果已经质疑到遗嘱的真实性、或者书写有
遗嘱人的自愿性,可以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公证遗嘱;
2、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
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