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建筑工程款支付,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完成Z程量百分之八十,合同约价款三百万元,应支付多少款才不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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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5 14: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设工程违约金是没有统一金额的,首先要看合同双方有没有在合同中实现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的,且在违约责任发生后,约定数额未高出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则约定违约款有效,若约定违约金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施工合同违约金是没有统一金额的,首先要看合同双方有没有在合同中实现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了的,且在违约责任发生后,约定数额未高出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则约定违约款有效,若约定违约金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违约责任金。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额的,则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2、若是建筑合同之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可以协商调整。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施工合同付款违约金在法律上并未统一,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认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1、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由法院按照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