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这个公司有培训期3个月,要求服务期限两年,写的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过,或者学习懈怠,不得转正,双方不支付违约金。然后后面辞职支付培训费18000。那我如果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5 16: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辞职,如果公司要求交培训费的,一般不用交。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是公司的义务。但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则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承担培训费;但如果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则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和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劳动者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试用期辞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且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