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者尸体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5 16: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尸体的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应在死者的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根据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凡有条件的地区,尸体一律火化处理。
    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的处理当然不能例外。对少数民族死者尸体的处理,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交通事故致死处理过程是:
    1、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死者已经死亡的,将尸体存放在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2、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摄像;
    3、进行事故鉴定;
    4、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手续:
    1、报案,保留好事故现场,拨打医院急救电话,将伤亡人员送往医院,还需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等;
    3、公安机关应当在调查结束之日起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尸体,最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