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全款买的房子不想要了,能退吗?

房屋买卖
2023-10-15 16: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买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1、买房子不想要了可不可以退,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需要双方协商自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可以退房;
    (2)如果双方没有协调好,购房网签后不可以退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退房需要哪些条件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是否能退款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依法解除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退款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多久可以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能无故解除,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情形是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法律分析: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3、面积误差。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