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15 17: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鉴定大概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结果。人身损害鉴定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鉴定事项涉及疑难问题,需要较长时间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完成鉴定的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一般情况下,在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结论书后,该司法鉴定结论书长期有效;但是,伤者向对方索赔的时间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也应当受三年的期限限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认定流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伤害鉴定需要多长时间需根据伤情而定,但是在流程上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个人在身体稳定或恢复后就可以申请鉴定。伤害鉴定的主要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业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等。
    一般会由国家的司法部门,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申请委托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受伤者进行相应的鉴定。如果是工伤鉴定,存在最低的医疗期,需达到最低医疗期后才能进行伤害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