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2019-06-13 12:2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残疾后得到了社保局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九级八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十六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都不一样,下面以上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例为大家介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 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谁支付

    1、公司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就业补助由公司支付。

    2、公司未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由公司全部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你具体查一下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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