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章有异议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3-10-16 00: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对车辆违章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经核实后可以撤销相应处罚。可以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派车单、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核实后。如果已经缴纳罚款并被扣分,可在处罚后60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另外复议手续有:遇到处罚异议,可通过要求调看监控录像的方式,来提交行政复议的证据。车主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相关文件复印件,交通违法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等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填写撤销处罚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填写详细,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据,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也交代清楚,提高申诉的成功率。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
  • 对网上查询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复核窗口申请复核;
    2、到上级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3、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4、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有推翻交警队作出违法行为理由不充分的充足的证据,比如非本人签名的违法处罚、能够证明被套牌的证据、能够证明是紧急救险的证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对网上查询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复核窗口申请复核;
    2、到上级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3、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4、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有推翻交警队作出违法行为理由不充分的充足的证据,比如非本人签名的违法处罚、能够证明被套牌的证据、能够证明是紧急救险的证据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