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以前的同事,他在他的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他离三个月还有两天。领导说要延长他一个月的试用期,但他不同意。现在他已经三个月零几天了,领导让他离开。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6 00: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 用人单位的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过后,单位还没有给员工转正和缴纳社保,作为员工应该去人事部门咨询。即使是员工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