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 我一个朋友黄生在乡镇小饭馆一起吃饭喝酒 然后 后面来了好多不认识的朋友的朋友??之后我朋友和后面来的不认识的人 发生了口角争执??然后我就扶我朋友出来了??他们冲出来拿刀在我朋友头上和大腿内部刺了两刀 我赶忙打了110 120求救??因为是乡镇??县城救护不了??我只有把朋友送乡镇医院求救??开始到了乡镇医院??因为伤势太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了??请问 家属可以找那些人负责??我们一起吃饭的要不要付什么责任

2019-06-13 12:47: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酒后驾车撞死人一起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规定的“附随义务”,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劝酒人明知被劝的人要驾车,还劝他过度饮酒,被劝者驾车后发生车祸事故,被伤害方是本人的,作为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一起喝酒的人不存在强制性的劝酒行为,且已经尽到了阻止其酒后驾车的义务,另系其本人将他人撞死,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其他人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上述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