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什么是三权分置

土地纠纷
2023-10-16 03:1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三圈分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我国法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规定在用益物权当中,表明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而关于宅基地的资格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分析: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简单的说就是宅基地将被赋予三种权能,分别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并且三权分离。
    村集体(村或经济社)是宅基地所有权人,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村民(农户)具有认定为宅基地资格权资格,宅基地使用权人就是通俗所说的农村自建房房主,主体现为本村村民(农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 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
    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