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贷款的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能公证吗

房屋产权
2023-10-16 04: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的房子是不可以公证的,因为贷款还没有还清的前提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因此业主是无权对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和公证,而公证的目的就是想把属于一方的财产,通过公证,变成两人共有,或是全部产权变更为另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
    】:房子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公证的。如果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这个时候也是权对暂时不属于你们的财产经行分割和公证。
    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一定要双方同意,那就可以书写一份协议,注明双方要求,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对双方签名和按的手印经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法律分析:不可以。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经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那就可以书写一份协议,注明双方要求,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对双方签名和按的手印经行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