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怎么收

二手房
2023-10-16 04: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按宗计算,由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二手房中介费包括: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权证办理服务费、物业交割服务费、地产咨询服务费等。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六条,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