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有法律规定,只要有人证明有夫之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或者还有了孩子,那就算是重婚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否构成重婚,主要看是以什么名誉同居,彼此以夫妻相称,别人以为是夫妻的,就构成重婚罪。
其实不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伤害,人生苦短,珍惜为上,不给亲人、后人留下不良的影响。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
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