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拆迁是有户口没房产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3-10-16 06: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所在地拆迁但没有房产一般没有补偿。没有房产无法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补偿费,同时无法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和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户口所在地拆迁但没有房产一般没有补偿。没有房产无法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补偿费,同时无法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和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在进行拆迁补偿工作的时候,对有户口没房的人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户口,没有房,也没宅基地的。这种情况,不给予补偿安置。
    第二种情况:有户口,没有房,但是有宅基地。
    根据宅基地所在的区位,和当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市场的行情,适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