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装修占用公共绿地应该怎么样维权

业主维权
2023-10-16 08: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可以告知物业。物业知晓后应及时制止该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停止侵占行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业主可通知物业公司,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的单位,应对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的行为进行制止。物业无法制止的,小区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的管理规约,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
    住户可以以相邻权起诉。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业主无权占用归个人使用。如果要改变原有绿地功能就必须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物业、居委会督促无效,且城管执法无效,业委会可以以共有权起诉,要求其停止侵犯、排除妨碍。开展步骤大致如下:
    1、协商。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小区内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应由物业出面负责处理。在接到举报后,城管部门有义务到现场执法,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破坏小区绿化违法吗?
    小区公共绿地不隶属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小区是居民共有的生活场所,每个人都有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小区业主私自破坏已经建设好的绿化带是违法行为无疑。当小区遇到绿化被破坏,物业公司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制止破坏行为,还要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根据行为情节严重与否,应当和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罚款或者要求恢复的处理。
    物业处理不了的,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局进行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