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3-10-16 09: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无线电频谱资源;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7)国防资产;
    (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9)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10)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下列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1)矿藏、水流、海域;
    (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5)无线电频谱资源;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
    (7)国防资产;
    (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
    (9)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10)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11)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一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二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三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七条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 国家财产亦称“国有财产”、“全民财产”。
    国家所有的财产。
    在中国,包括:国家专有的矿藏、流水等自然资源;
    依法属于国家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经营管理的财产;
    国家所有的建筑物、铁路、公路等设施;国家所有的历史文物、自然保护区等;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