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当事人不按照
合同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将有以下权利: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要求违约一方支付
违约金;
3、要求违约一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5、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解决违约的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