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公司一名员工,由于掌握一项技术,现在公司让我做技术研发,他提供材料费用提供配套资源协助(采购选材由我决定),我负责研发和技术培训,产品安装调试,现在想跟我签订一定技术合作合同和技术保密协议。目前确定方向是我享有公司企业利润分成前提是要先去除企业运营成本(包括厂房租金,员工工资,水电费,产品材料,研发费用,人工工时,售后费用等等)剩下来的利润年底再按比例分成但每月会给一定工资标准,我不承担企业损失,不负责运营,产品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像这样的合同我该怎样签怎样确定和计算运营成本收入,要注意什么,需要约束哪些,才能保证我的利益。另为我们做的是电子技术,初产品出来需要去集成制版,如果是制版怎样约束其复杂产品和串改技术归自己所有;公司如果要对产品做调整和市场营销布局这样又该怎样保证权益?问题比较多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

消费者维权
2019-06-13 13:3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赔偿,但违约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根据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确定数额。约定过高部分无效。
    2、公司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你主张违约赔偿,但不能以扣押劳动手册等手段,否则你同样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者积极搜集证据,计算出工资数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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