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形式一般特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标的特定,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
3、借款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