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上班,怀孕8个月,提前给单位说了放假就不去了,回家待产,结果单位因太忙,没时间找人跟我交接工作,现在我不在本地,单位要求我回去交接工作,并威胁我不交接工作不给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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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给孕妇发工资可以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同时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数额。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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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的,女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者与单位协商等合法的方式来要回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向职工发放工资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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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