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者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产品质量
2023-10-16 11: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销售者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如下:
    1、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的各项规定。
    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
    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 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责任有: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对严重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具体包括销售者对其出售的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害被认为是负有法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