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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事

资产拍卖
2023-10-16 11: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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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1、资产出售;
    2、企业兼并、联营、股份经营;
    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或者合作经营企业;
    4、企业清算;
    5、企业、单位改变所有制性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况和行为。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是:
    ①资产出售;
    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改变性质等;
    ③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
    ⑤根据法律规定,国有需要资产评估的其他范围。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 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定范围具体如下:
    1、国有资产出售;
    2、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改变性质等;
    3、企业清算;
    4、外商投资企业;
    5、根据法律规定,国有需要资产评估的其他范围。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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