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诈骗不予立案怎么办

诈骗
2023-10-16 11: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不予立案的处理办法有:
    1、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对诈骗不予立案不服的,可以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诈骗应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3、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有诈骗行为的且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或者检察院没有立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诈骗不予立案的,若受害人认为应当立案侦查但是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一、诈骗不立案怎么办
    1、诈骗不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由于不满足条件不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证据后再进行立案;
    (2)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