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工人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023-10-16 12: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的工人一般和承包方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为劳动关系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有了劳动关系,才能让工作单位与员工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一般是有偿性雇佣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建筑施工的工人是劳务用工的,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才是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务关系,因为在工地上打工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规定,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都是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