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离婚。但是离婚必须由女方提起,如果男方要求在哺乳期内跟女方离婚的,除非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民政局将不会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向男方提出
协议离婚,男方同意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