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意外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是只在住院期间赔付吗?

2019-06-13 14:0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审判后,判决生效一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多长时间做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 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那么,意外事故交强险如何赔偿,  意外事故交强险如何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交强险条款中一般规定按“事故责任”来确定保险公司应在何种限额范围内承担,此时保险公司往往将赔偿责任理解为事故责任,但格式保险条款有争议时,应当做出有得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因此应按赔偿责任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该条所规定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其适用前提应为原告存在过错。它确立了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主张免责。此案中,因原告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因此原告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违章处理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章进行处理时,应当选择适用的程序,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特别程序,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一般程序需要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警察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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