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诈骗罪的管辖主体如下: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主体。
2、检察机关为审查起诉主体。
3、法院为审判主体。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款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