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有
继承权。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与养父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只要是具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当然的继承权。法律上规定,法定第一顺序
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
一、
二、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