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交哪些税

房屋买卖
2023-10-16 15: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一)购买房屋的费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税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种和税率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房价1%缴纳;90—140平方米以下按
    1.5%缴纳,超过140平方米按3%。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
    5.5%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1%缴纳。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价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按房屋建筑面积个承担3元∕㎡。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由买方承担。
    8、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
    0.5%缴纳,委托方承担。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房产过户税要交的有: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
    1.9%交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营业税,个人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二手房买卖也需要交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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