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一直不给裁决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仲裁
2023-10-16 16: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一般不会当庭出裁决,因为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所以不会当场裁决。
    一、劳动仲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立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二、劳动仲裁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2、被申请人的信息明确;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裁决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仲裁裁决后是否可以起诉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其它纠纷,由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